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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踐大學推廣教育部高雄中心個資聲明

 

實踐大學推廣教育部高雄中心個資聲明(以下簡稱本聲明)說明實踐大學推廣教育部高雄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將如何蒐集、處理、利用本中心所蒐集之個人資料。

若您未滿二十歲,應於您的法定代理人閱讀、瞭解並同意本聲明之所有內容及其後修改變更規定,但若您已接受本聲明,視為您已取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並遵守以下所有規範。

一、 基本資料之蒐集、更新及保管

  1. 本中心蒐集您的個人資料在中華民國「個人資料保護法」與相關法令之規範下,蒐集、處理及利用您的個人資料。
  2. 請於填寫時提供您本人正確、最新及完整的個人資料。
  3. 若您的個人資料有任何異動,請主動向本中心申請更正,使其保持正確、最新及完整。
  4. 若您提供錯誤、不實、過時或不完整或具誤導性的資料,您將損失相關權益。
  5. 您可依中華民國「個人資料保護法」,就您的個人資料行使以下權利:
    • (1)請求查詢或閱覽。
    • (2)製給複製本。
    • (3) 請求補充或更正。
    • (4) 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及利用。
    • (5)請求刪除。

二、 蒐集、處理及利用之目的:

依據法務部頒布「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特定目的及個人資料之類別」本中心蒐集您個人資料之特定目的如下:
行銷(包含金控共同行銷業務)(040)、教育或訓練行政(109)、資通安全與管理(137)、學生(員)(含畢、結業生)資料管理(158)、其他公共部門(包括行政法人、政府捐助財團法人及其他公法人)執行相關業務、其他公務機關對目的事業之監督管理、其他司法行政、其他地方政府機關暨所屬機構內部單位管理、公共事務監督、行政協助及相關業務、其他自然人基於正當性目的所進行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其他經營合於營業登記項目或組織章程所定之業務、其他諮詢與顧問服務。

三、 蒐集、處理及利用之個人資料類別:

依據法務部頒布「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特定目的及個人資料之類別」本中心個資蒐集、處理及利用之類別如下:
基於上述目的本中心將蒐集您的個人基本資料、學籍相關資料、於本中心期間課程修習紀錄、成績、各類輔導、測驗、問卷、父母或監護人資料、就業相關資料、其他因學校各項業務執行所需之資料(以上資料於法定類別包含「識別類」、「特徵類」、「家庭情形」、「社會情況」、「教育、考選、技術或其他專業」、「健康與其他」、「受僱情形」、「其他各類資訊」等)。

四、 個資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1. 期間:個資蒐集之特定目的存續期間,依相關法律、法令或契約規定之保存年限或本中心因執行教育、訓練、研究、部務行政、輔導、學生資料管理、財產管理相關業務所必須之保存期間。
  2. 地區:本國及與本中心有業務往來之國內外機構營業處所所在地。
  3. 對象:本中心教學行政相關業務人員、產學合作廠商、主管行政機關。
  4. 方式: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之方式,依誠實及信用方法利用。

五、 您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相關個人資料,惟您若拒絕提供相關個人資料,本中心將無法進行必要之審核及處理作業致無法提供您相關事項之申請與辦理。

六、 您瞭解此一同意書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規之要求,具有同意本中心蒐集、處理及使用您的個人資料之效果。

七、 本聲明如有未盡事宜,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其他相關法規之規定辦理。

八、 本聲明之解釋與適用,以及本聲明有關之爭議,均應依照中華民國法律予以處理,並以臺灣高雄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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