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中)-114年防火管理人訓練計畫-防火管理人初訓班
課程介紹 |
依據法令規定,提供參與培訓的人員有關火災預防的知識,包括辨識潛在的火災風險、採取預防措施、確保消防設施的正常運作等,提高人員對火災管理的識別和應對能力,以確保火災發生時能夠最小化損害並確保人員安全。 |
報名須知 |
招生名額:限額50人,額滿後將列入備取名單,或建議參加其他梯次課程。 訓練班別:防火管理人初訓班 訓練時數:12小時 報名期間:即日起至 114年6月13日 止(採先報名先錄取,額滿為止) 上課日期:114年6月19日(四) 至 6月20日(五) 上課地點:實踐大學高雄校區;地址:高雄市內門區大學路200號 課程費用:新台幣 3,200元整(含講義、午餐便當) 報到須知:請於上課當日繳交 1吋照片2張,作為學員資料建檔及證書製作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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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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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資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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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訓資格 |
擔任防火管理人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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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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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感謝您報名本校推廣教育部高雄中心課程,我們很榮幸為您服務。即日起,為保障您的權益,請於報名繳費時,請詳細閱讀本須知所有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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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訓規定 |
學員缺課或請假時數如初訓達二小時、複訓達一小時或測驗成績未達標準等,應予退訓。已繳之訓練費用不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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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
1.依報名順序錄取,額滿為止(正取人數:50名);額滿後可列為備取,備取學員可選擇是否進入下一梯次(當年度為限)。 2.開班前提供本中心繳款帳號,請學員於規定期限內完成繳費,繳款完成即為錄取。(匯款完成後,請回覆信件或是加入官方LINE告知匯款帳號後5碼,以便對帳用)。 3.報名後因故無法到訓者,請開訓日前7個工作日電話07-6678888分機3610或E-mail:eeckh@g2.usc.edu.tw 告知承辦人員,並依本中心規定辦理退費。 4.本中心得視報名情況調整班別。若報名未達預定開課人數,本中心保留決定開課及併班與否之權利,當不開班或不願併班時所繳之費用依規定辦理退費(已繳費學員需提供退款帳號及戶名)。 5.錄取與開課狀況另E-mail及簡訊正式通知。 6.退費規定: 退費規定依教育部高教司「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第17條辦理:學員自報名繳費後開班上課日前申請退費者,退還已繳學分費、雜費等各項費用之九成。自開班上課之日起算未逾全期三分之一始申請退費者,退還已繳學分費、雜費等各項費用之半數。開班上課時間已逾全期三分之一始申請退費者,不予退還。 7.其它未盡事宜,另以本中心網頁http://eec.kh.usc.edu.tw/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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