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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結束)-農藥代噴專業空中施作(第二梯次)

 課程介紹

 

為使有志於從事農藥代噴之操作者取得農藥代噴技術人員訓練及格證書,能熟諳農藥使用技術及農藥相關法令規定,且具備安全施藥專業知識與技術,進而運用所學,達到正確安全使用農藥之目的,爰依本辦法辦理本訓練

※報名網址:

※報名截止日:113年9月3日 (二)

※上 課 日 期: 113年9月21日 (六) 至 9月22日 (日) 止

※上 課 地 點: 實踐大學高雄校區 (高雄市內門區大學路200號)

※專業空中施作(無人飛行載具)訓練費用:15,000元 (含農藥所測驗費:5,000元)

●報名完成後

請將以下報名資料傳至:eeckh@g2.usc.edu.tw

  • 2 吋照片電子檔(三個月內近照,請依護照規格)
  • 身分證正本正反面掃描電子檔
  • 資格一: 農藥代噴技術人員證書正本掃描檔
  • 資格二: 共同科目成績及格網頁截圖檔 (2年內有效,以欲報名專業技術科目結訓日前有效者為限)​

本課程紙本講義預計於上課日前1-2週陸續寄出給完成報名者(須完成繳費及相關資料繳交)。
註:
1.因疫情或其他因素影響,本中心保有彈性調整寄發講義之權利。
2.上課時務必攜帶紙本講義,恕不補發。

 

 教學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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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師資說明

  • 農藥所協助授課講師
  • 實踐大學 資訊科技與通訊學系---龔志銘 老師
  • 屏東科技大學---龔志賢 老師

    (本中心保留調整實際授課師資之權利)

 

 適合對象

 

符合以下資格之一即可報名

1. 防檢署核發之農藥代噴技術人員證書正本掃描檔。

2. 取得共同科目訓練及格(2年內有效,以欲報名專業技術科目結訓日前有效者為限)者,始能參訓。

●非常感謝您報名本校推廣教育部高雄中心課程,我們很榮幸為您服務。即日起,為保障您的權益,請於報名繳費時,請詳細閱讀本須知所有內容 。

一、上課前

1.依本中心官網公饰開課班別為準,請學員可於課前上網查詢,或來電本中心諮詢。倘若本中心因故無法如期開班時,將以電話或簡訊通知班別順延、結束或全額退費事宜。

2.學員上課期間應攜帶學員證或繳費收據備查。

3.上課之進度、教材、核分,均由任課教師自行決定。課程補充講義於課堂上由任課教師發放,缺課學員請於兩週内攜學員證向本1F推廣中心申領講義,逾期恕不受理

4.學員因故於課程期間缺課者,不得委託他人代為上課旁聽,亦不補課,課程僅提供報名者本人上課。

5.各班謝絕旁聽,以維持教室秩序。

二、上課中

1.上課當日若任課教師因故遲到10分鐘,請學員與1推廣中心聯繋,若無法如期上課,則請同學自行下課,本中心將安排教師擇日補課。

2.課程期間若遇颱風放假或任課教師因故需調整時間或順延課程,則由任課教師與學員雙方討論後,若有異動依本中心發布資訊為準,且本部保有講師及課程異動權利。

3.學員到校後應確實在出席簽到表上簽名(不可代替他人簽名),事後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補簽。

4.上課時請將手機切換成靜音模式,若急需通話請至教室外使用,以免影響他人。

5.學員應自行負擔訓練期間之膳宿與交通費(訓練單位提供午餐便當),為響應環保請自備飲食用具。

6.學員缺課或請假達訓練時數五分之一以上(1日班為2小時以上,2日班為4小時以上)者,以退訓論處,不得參加考試,已繳之訓練費用不予退還。

三、退費、延期、轉班、轉讓規定

學員若因故無法如期上課,需攜帶收據正本至1F推廣中心依下列規定辦理延期、轉班、轉讓、退費共以一次為限。
1.退費規定依高教司「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第17條辦理:

  • 學員自報名繳費後開班上課日前申請退費者,退還已繳學分費、雜費等各項費用之九成。
  • 自開班上課之日起算未逾全期三分之一始申請退費者,退還已繳學分費、雜費等各項費用之半數
  • 開班上課時間已逾全期三分之一始申請退費者,不予退還。

(1)已另購之材料費與書籍費不予退費。

(2)本中心因故延期或未能開班上課,將全額退還已繳學費。

(3)退費需憑本校收據正本臨櫃辦理,刷卡繳費者需憑原信用卡辦理,學費退回原信用卡帳戶,不得要求其他退費方式。

2.自開課日起第二次上課前可辦理延期、轉班、轉讓申請,請憑收據正本臨櫃辦理,逾期恕不受理。

3.凡辦理延期、轉班、轉讓者共以一次為限,且不再受理退費。

四、其他

1.凡本中心所發學員證、結業證書遺失,需申請補發者,請至1F推廣中心辦理補發及繳交工本費200元。

2.請學員務必詳填問卷,對課程内容有任何建議均可直接反應於問卷上,於最後一堂下課時放至簽到本內。

3.為遵重及保護智慧財產權,「不得不法影印有版權之文字、圖片」。

五、關於測驗

1.受訓期滿得參加測驗,測驗時需攜帶身分證正本及本所製發之學員證始得應考,證件不齊者不得參加測驗。

2.測驗時作弊者取消該科測驗資格,且該科測驗成績以零分計算。

3.「共同科目」訓練測驗後成績按藥毒所公告日期於本中心網站公告並開放個人查詢,「專業科目」訓練則於測驗後統一寄發成績通知書, 成績及格者一併寄發農藥代噴技術人員訓練及格證明或依法規認可規範之證明文書。

4.依據本辦法第七條規定農藥代噴技術人員訓練之各科目測驗或評量成績,以一百分為滿分,六十分為及格,並以各科目成績均達六十分以上為訓練及格。專業技術科目訓練及格者,由中央主管機關發給農藥代噴技術人員證書。同辦法第十一條規定農藥代噴技術人員不得從事證書記載技術類別以外之其他技術類別代噴業務。

5.依據「農藥管理辦法」第三十四條規定代噴農藥之業者,應置農藥代噴技術人員,並應向當地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辦理登記。

 

 

 報名資格

 

符合以下資格之一即可報名

1. 取得防檢署核發之農藥代噴技術人員證書。

2. 取得共同科目訓練及格(2年內有效,以欲報名專業技術科目結訓日前有效者為限)者,始能參訓。

3.為顧及原住民參訓權利,今年每梯次訓練增設2名【原住民身份錄取保障名額】。

 

 

 

 

 備註

 

※專業空中施作(無人飛行載具)訓練費用:15,000元 (含藥毒所測驗費:5,000元)

※專業空中施作(無人飛行載具)訓練測驗不及格者,一年內有2次再測機會 (以農業部農業藥物試驗所公告時間為限)

※報名網址:

●報名完成後

請將以下報名資料傳至:eeckh@g2.usc.edu.tw

  • 2 吋照片電子檔(三個月內近照,請依護照規格)
  • 身分證正反面
  • 資格一: 農藥代噴技術人員證書正本掃描檔
  • 資格二: 共同科目成績及格網頁截圖檔 (2年內有效,以欲報名專業技術科目結訓日前有效者為限)​

※考試時須攜帶身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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